土地承包經營權_24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
建設用地使用權 | 宅基地使用權 | 土地承包經營權 | 居住權 | 地役權 |
勤奮者廢寢忘食,懶惰的人總沒有時間。各位考生想要通過稅務師考試,首先就要了解稅務師的重要知識點。下文為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基礎階段的知識點,希望大家能夠認真學習,為己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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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掌握)
概念 |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補充】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前者取得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其主體必須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而后者取得的是“土地經營權”,主體不限 |
主體 | (1)通過家庭經營方式承包的,主體限于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主體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自然人 |
客體 | 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的土地 |
內容 | 依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取得的對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的土地予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
設立 | 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
承包期限 | (1)耕地:30年 (2)草地:30~50年 (3)林地:30~70年 【提示】原則上,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調整承包地,亦不得收回承包地 |
三權分置 | 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 |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 |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轉讓方為承包方,受讓方須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 |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
土地經營權流轉 | (1)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土地經營權人有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占有農村土地,自主開展農業生產經營并取得收益 (2)流轉期限為5年以上的土地經營權,自流轉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土地經營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以“其他方式的承包”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經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 |
所屬章節:第八章 物權法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2024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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