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占有的分類
計劃你的行動,行動你的計劃!備考2023年稅務師考試,大家一定要傾注所有的去加油學習。下文為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的《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八章預習考點,快來一起學習進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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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八章 物權法
【知識點】占有的分類
占有,是指人對物進行管領與控制的事實。
內容 | ||
1. | 有權占有:又稱正權源占有,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而占有(2019多;2018綜) (如作為物權權能的占有、基于債權的占有)(2022年新增) | |
無權占有:又稱無權源占有,是指欠缺法律上的原因而占有(2019多;2016多)(如小偷對盜竊物的占有)(2022年新增) | 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無占有的權源,而誤信有正當權源且無懷疑地占有(2019多;2018綜;2016多) 【提示】善意取得須以善意占有為要件 | |
惡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無占有的權源,或對是否有權源雖懷疑而仍為占有(2019多;2018綜) | ||
2. | 自主占有:指以所有的意思為占有(如買受人對標的物的占有)(2021多;2018綜) | |
他主占有:指不以所有的意思為占有(如借用人對借用物的占有)(2018綜) | ||
3. | 直接占有:占有人事實上占有其物(如質權人對質物的占有、保管人對保管物的占有)(2021單;2018綜;2016多) | |
間接占有:基于一定法律關系而對事實上占有其物之人有返還請求權的占有(如出質人對質物的占有、寄存人對保管物的占有)(2021單) |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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