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工作人員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
本節(jié)我們來一起學習的知識點是稅務師考點之一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到底行政機關人員都有哪些權利呢?接下來一起看看吧。
【內(nèi)容導航】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論
【知識點】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3級)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根據(jù)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2019年調(diào)整)
1.根據(jù)《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2019年調(diào)整):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公務員享有的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jīng)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注意】公務員以其所在行政機關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其行為結果歸屬于相應行政機關。
【千千結】
相信大家通過對本小節(jié)的學習,對稅務師考試中行政機關人員都有哪些權利更加清楚了吧。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