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體的類型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
這個世界,為什么成功的人太少,主要因為能堅持的人也不多。所以你今天堅持打卡學習了嗎?接下來為大家整理的知識是稅務師考試中《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行政主體的類型。
【內容導航】
行政主體的類型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論
【知識點】行政主體的類型
行政主體的類型(3級)
1.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其他行政組織)及組成 | 是否是行政主體? | |
中央行政機關 | 國務院 | √ |
國務院組成部門(“××部、××委員會”,如應急管理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等) | √ | |
國務院直屬機構(“××總局”、統計局、海關總署、國務院參事室、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等) | √ | |
國務院部委、總局管理的國家局(“××局”,如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鐵路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國家能源局等) | √ | |
國務院辦事機構(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研究室) | × | |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新華通訊社、社科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 | (1)證監會、銀保監會:√ (2)其他:× | |
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國資委) | √ | |
地方 行政 機關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 | √ |
2.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授權對象 | 行政資格 | |
(1)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 | ①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內設的交通警察大隊 ②省以下稅務局設立的稽查局 | 經授權取得行政主體資格 |
(2)政府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 | ①審計署駐各地的辦事處 ②公安局設立的公安派出所 ③稅務局設立的稅務所 ④財政局設立的財政所 | |
(3)事業單位 | 如高等院校 | |
(4)社會團體 | 如消費者協會 | |
(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 如居委會、村委會 |
派出機構 | 派出機關 | |
設立機關 | 由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設置 | 由各級人民政府設置 |
職能范圍 | 只限于管理某項專門的行政事務 | 職能是多方面的或綜合性的,相當于一級人民政府 |
主體資格 | 只能成為授權行政主體 | 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是職權行政主體,且是地域性行政主體 |
具體種類 | 審計署駐各地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稅務所、財政所等 | 行政公署、區公所、街道辦事處、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管理委員會 |
3.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受委托組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委托規則包括:
(1)委托必須有法律依據;
(2)委托必須在法定權限內,超越權限的委托無效;
(3)必須委托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
(4)受委托組織必須在委托范圍內行使行政職權,且“不得再委托”;
(5)必須履行書面委托手續;
(6)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組織的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4.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與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的區別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 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 |
行政權力的來源不同 | 來源于法律、法規的明文授權規定 | 來源于行政機關的委托 |
行使行政權的方式不同 | 以自己名義行使 | 必須以委托機關的名義行使 |
法律地位和行為的后果不同 | 屬于行政主體;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中,可直接當被告或復議被申請人 | 不是行政主體;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中,不具有被告或復議被申請人資格,其行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機關承擔 |
通過這段時間的學習,是不是對稅務師考試更加有信心了呢。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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