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訴的行政事實行為是什么
精選回答
行政事實行為可訴性問題有一演變過程,根據《行政訴訟法》關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規定,人民法院只針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而對具體行政行為之外的其他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則不予受理。
行政事實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基于職權實施的不能產生、變更或者消滅行政法律關系的行為,具有行政性、不能產生、變更或者消滅行政法律關系、可致權益損害性的行政行為。章建生教授認為:“行政事實行為,是指行政主體以不產生法律約束力,而以影響或改變事實狀態為目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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