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訴訟時效的中斷
目前已經進入到稅務師備考基礎階段的尾聲,考生們要盡快將教材消化,為迎接強化階段的到來做好準備。小編今天幫各位考生準備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的相關知識點,一起來學習吧。
【內容導航】
訴訟時效的中斷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民法總論
【知識點】訴訟時效的中斷
訴訟時效的中斷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法定事由的發生致使已經進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全部歸于無效,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或者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筆記】①法定事由發生之日——是中斷時點;
②中斷事由消除之日——是重新起算時點;
③可能從中斷時起重新起算(非持續性事由);也可能是先中斷,而后經過一定期間再重新起算(持續性事由)。比如權利人提起訴訟,從提交訴狀之日起導致訴訟時效中斷,從判決生效之日起重新起算。
(2)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法定事由
法定事由 | 包含情形 |
①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 包括申請支付令、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訴前臨時禁令、申請強制執行、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
②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 包括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 |
③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 a、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
b、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 |
c、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 |
d、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 |
最長訴訟時效期間不發生中止和中斷,在特殊情況下,法院可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而普通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可發生中止、中斷,也可申請法院延長。
人生路上有阻擋你夢想的磚墻,那是有原因的。這些磚墻讓我們來證明我們究竟有多么想要得到我們所需要的。想要獲得更多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知識點,請關注東奧稅務師頻道,小編將會持續更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