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政府信息公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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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1)可以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案件
(2)不予受理的情形
(3)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義務的處理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行政訴訟程序
【知識點】政府信息公開訴訟
政府信息公開訴訟
政府信息公開訴訟
【擴展閱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1)可以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下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①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拒絕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復的;
②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請中要求的內容或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適當形式的;
③認為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或者依他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侵犯其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
④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拒絕更正、逾期不予答復或者不予轉送有權機關處理的;
⑤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可以一并或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2)不予受理的情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因申請內容不明確,行政機關要求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且對申請人權利義務不產(chǎn)生實際影響的告知行為;
②要求行政機關提供政府公報、報紙、雜志、書籍等公開出版物,行政機關予以拒絕的;
③要求行政機關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對若干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加工,行政機關予以拒絕的;
④行政程序中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以政府信息公開名義申請查閱案卷材料,行政機關告知其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的。
(3)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義務的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義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告知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對行政機關的答復或者逾期不予答復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解釋】本規(guī)定通過轉換方式將行政機關沒有履行主動公開義務的情形,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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