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刑罰的種類
稅務師考試備考學習需要堅韌不拔的毅力,將學習計劃嚴格的執(zhí)行,戰(zhàn)勝自己的惰性,就能迎來最后的勝利。
【內容導航】
刑罰的種類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刑事法律制度
【知識點】刑罰的種類
刑罰的種類
我國《刑法》將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
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
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5種)。
對人身自由的影響程度 | |
管制 | 限制(不關押) |
拘役 | 短期剝奪 |
有期徒刑 | 剝奪較長期限 |
無期徒刑 | 剝奪終身 |
【解釋】死刑包括立即執(zhí)行和緩期2年執(zhí)行。
死刑緩期執(zhí)行并不是獨立的刑罰種類,而是死刑適用制度。
(2)附加刑
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
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和驅逐出境(4種)。
(3)適用
適用規(guī)則 | |
主刑 | 主刑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
對一個犯罪只能適用一個主刑,不能同時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刑 | |
附加刑 | 附加刑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 |
對一個犯罪可以適用兩個以上的附加刑 |
【舉例】判處某一犯罪分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處某一犯罪分子:罰金5萬元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需要記憶的知識點較多,考生可以通過習題進行學習,并結合一些案例進行加深理解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