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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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量刑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刑事法律制度
【知識點】量刑
量刑
1、量刑的概念
量刑,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明犯罪事實、認定犯罪性質的基礎上,依法對犯罪分子裁量刑罰的一種刑事審判活動。
量刑,以犯罪事實為根據,以刑事法律為準繩。
2.量刑情節
量刑情節,是指在某種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裁量刑罰時所應當考慮的,據以決定量刑輕重或者免除刑罰處罰的各種情況。
具體規定 | |
法定情節 | 《刑法》明文規定的量刑必須考慮的情節 |
從重處罰情節、從輕處罰情節、減輕處罰情節、免除處罰情節 | |
酌定情節 | 雖不是《刑法》明文規定,但對量刑仍起著重要影響作用,在量刑時予以斟酌考慮的情節 |
如犯罪分子的一貫表現、犯罪后的態度等 |
3.累犯、自首、立功、數罪并罰和緩刑
(1)
量刑情節 | 基本含義 | 刑罰 | |
累犯 | 一般累犯 |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 | 應當從重處罰 |
特別累犯 |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 | ||
自首 | 一般自首 |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 | 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
特別自首 |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 ||
立功 | 一般立功 | 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 | 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重大立功 | 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 | 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
(2)數罪并罰
數罪并罰,是指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在法定期間內所犯數罪分別定罪量刑,并根據法定原則和方法,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的制度。
(3)緩刑
緩刑,是附條件地不執行所判刑罰的一種量刑制度。
①《刑法》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暫緩執行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適用緩刑。
②特點:判處一定刑罰,暫不執行,但在一定期間內保留執行的可行性。
③執行:緩刑考驗期內,如果沒有撤銷緩刑的法定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
4.減刑
減刑,是指對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其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依法適當減輕其原判刑罰的刑罰執行制度。
5.假釋
假釋,是指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后,如果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附條件地予以提前釋放的刑罰執行制度。
【所附條件】是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應當遵守一定條件。
【執行】如果遵守一定條件,沒有再犯新罪,沒有發現判決宣告以前的漏罪,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有關假釋的監管規定,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并公開予以宣告。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中刑事法律制度整個章節內容雖然不多,但出題的角度特別靈活,需要考生多通過習題進行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