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弱化管理_2023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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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克服生活的沮喪和焦慮,要先學會坐自己的主人。2023年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同學們整理的稅法二科目考試的基礎知識點,希望同學們能夠每天抽出一些時間堅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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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資本弱化管理
【所屬章節】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資本弱化管理
資本弱化管理
1.《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利息支出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1)關聯債資比例是指企業從其全部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占企業接受的權益性投資的比例,關聯債權投資包括關聯方以各種形式提供擔保的債權性投資。
(2)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下述第(3)項規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比例為:①金融企業,為5:1;②其他企業,為2:1。
(3)企業如果能夠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并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3.企業未按規定準備、保存和提供同期資料證明關聯債權投資金額、利率、期限、融資條件以及債資比例等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其超過標準比例的關聯方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稅法二》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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