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轉出分錄咋做
精選回答
答案:
1.用于非應稅項目,進項稅額轉入相關的項目,比如用于在建不動產時的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借:基本生產-X產品(稅法規定的免稅產品)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其價值為零,進項稅額無法抵扣,應作為進項稅額轉出處理,發現非正常損失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
短缺商品經查屬人為,損失由個人承擔的,其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進項稅額轉出的原因
1.將不能抵扣的部分計入抵扣金額內,可以做進項稅額轉出。
2.改變用途,原來可以抵扣變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攤計算、劃分可以抵扣與不能抵扣的部分。
4.發生財產的非正常損失。
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具體處理方法
1.稅務處理
⑴購入時即不予抵扣:進項稅額直接計入購貨的成本
⑵購入時可以抵扣,已抵扣后改變用途、發生非正常損失、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進項稅額轉出按照標的物的不同,分為常見的四種轉出方法:
⑴直接計算轉出法:適用于已抵扣過進項稅額的貨物(固定資產除外)、勞務、服務的非正常損失、改變用途等。
舉例:
甲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12月外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200萬元、增值稅26萬元,運輸途中發生損失5%,經查實屬于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已全部抵扣。則: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26×5%=1.3(萬元)
⑵還原計算轉出法:適用于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農產品的非正常損失、改變用途等。
舉例:
某食品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23年6月向農民收購一批免稅大米,擬用于生產銷售年糕,2023年8月,因管理不善該批大米毀損。已知該批大米的賬面成本為18600元,相應進項稅額已經抵扣,則: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18600÷(1-9%)×9%=1839.56(元)
⑶比例計算轉出法:適用于半成品、產成品的非正常損失。
舉例:
某服裝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10月因管理不善毀損一批賬面成本30000元的服裝(進項稅額已抵扣),已知該批服裝成本外購比例為60%,則: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30000×60%×13%=2340(元)
⑷凈值折算轉出法
適用于已抵扣過進項稅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改變用途、發生非正常損失等。
舉例:
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6月將2021年5月購入的一棟辦公樓(已抵扣進項稅額654萬元)改為職工的集體宿舍,該不動產的凈值率為91%。則: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654×91%=595.14(萬元)
進項稅額轉出是財會人員經常用到的分錄,點擊如下文章可以幫助你了解掌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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