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一般規定_2025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在稅務師考試備考中,預習的重要作用是為后續備考復習留出更多時間。東奧會計在線在下文中整理了《稅法一》預習考點,同學們快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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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一般規定
(一)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 合法扣稅憑證
扣稅方式 | 合法扣稅憑證 |
以票抵稅 (按票面稅額抵扣) | 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
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 |
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 (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
支付道路通行費和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 |
計算抵稅 | 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的農產品銷售或收購發票、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
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或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 |
支付橋、閘通行費取得的通行費發票 |
2. 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核定扣除除外)
(1)基本規定
來源 | 憑證 | 進項稅額 |
購入已稅農產品(不是直接從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 | 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 以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9%) |
取得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3%征收率開具的) | 以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 |
取得的普通發票 | 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 |
購入免稅農產品(直接從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 | 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 | 以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
購進全環節免稅的農產品 | 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 | 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
(2)特殊規定。
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扣除率為10%,其中,9%是憑票據實抵扣或憑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1%是在生產領用農產品當期加計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金額=取得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銷售發票/農產品收購發票)注明的金額×9%+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憑證注明的金額×1%
(3)購進煙葉進項稅額計算。
購進煙葉準予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規定的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和煙葉稅及法定扣除率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準予抵扣的煙葉進項稅額=(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煙葉稅應納稅額)×扣除率
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煙葉收購價格+價外補貼
煙葉收購單位,應將價外補貼與煙葉收購價格在同一張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分別注明,否則,價外補貼不得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抵扣。(2024年新增)
煙葉稅應納稅額=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煙葉稅稅率(20%)
3.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抵扣
取得的票據類型 | 進項稅額抵扣 |
增值稅專用發票 | 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 (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 鐵路車票 |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 =票面金額÷(1+9%)×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 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 =票面金額÷(1+3%)×3% |
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4.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進項稅額抵扣
(1)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5.保險服務進項稅額抵扣
提供保險服務納稅人 (保險公司)的賠付方式 | 進項稅額的處理 | |
實物賠付 | 自行向車輛修理勞務提供方購進的車輛修理勞務 | 其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從保險公司銷項稅額中抵扣 |
現金賠付 | 將應付給被保險人的賠償金直接支付給車輛修理勞務提供方 | 其進項稅額不得從保險公司銷項稅額中抵扣 |
納稅人提供的其他財產保險服務,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6.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
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即進項稅額允許在購進當期一次性全部抵扣。
7.進口環節進項稅額抵扣
對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位名稱,即既有代理進口單位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位名稱的,只準予其中取得專用繳款書原件的一個單位抵扣稅款。
(二)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4個無銷項。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①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
②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③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上述項目的(兼用),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
④納稅人購進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無論是專用于上述項目,還是兼用于上述項目,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4個非正常。
①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②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③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④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非正常損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3)4個服務。
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納稅人購進貸款服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
2.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3.資產用途改變的稅務處理。
(1)進項稅額轉出:能抵扣進項稅額→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或,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凈值×稅率
凈值率=凈值÷原值×100%
(2)進項稅額轉入:不能抵扣進項稅額→能抵扣進項稅額
按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或,可抵扣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凈值÷(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上述抵扣的進項稅額應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稅憑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1)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2)除另有規定外,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的。
5.進項稅額轉出特殊規定(2024年新增)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按凈值率抵扣)、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無法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實際成本=進價+運費+保險費+其他有關費用
所屬章節:第二章 增值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年《稅法一》基礎階段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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