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稅收制度的建立與發展_25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當前,25年稅務師考試的備考工作已悄然拉開序幕。對于這場專業性的考試,考生們需要面對的是五個不同的科目。在投入緊張的復習之前,一個關鍵步驟不可忽視——那就是明確自己將要挑戰的考試科目。確定好報考科目后盡早投入到備考當中。東奧會計在線為同學們更新了《稅法一》預習考點,快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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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稅收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階段 | 時期 |
稅收制度的建立與調整 | 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 |
首部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1954年) | |
《文化娛樂稅條例》是我國最高立法機關首次通過的稅收法律(1956年) | |
稅收法制建設的初創階段 | 20世紀80年代 |
稅收法制建設的完善階段 | 20世紀90年代 |
稅收法制建設的新階段 | 21世紀初 |
實施以完善立法為首要任務的財稅改革 | 21世紀10年代 |
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 21世紀20年代 |
1. 財稅改革要點
(1)全面“營改增”時間:2016年5月1日。
(2)近年立法的稅種及其施行時間:
稅法 | 施行時間 |
煙葉稅法、船舶噸稅法 | 2018年7月1日 |
車輛購置稅法 | 2019年7月1日 |
耕地占用稅法 | 2019年9月1日 |
資源稅法 | 2020年9月1日 |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 | 2021年9月1日 |
印花稅法 | 2022年7月1日 |
關稅法 | 2024年12月1日 |
(3)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2018年6月15日,合并后的省級稅務局統一掛牌。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黨委和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
2. 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2021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如下:
(1)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著力建設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明顯降低征納成本,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主要目標:
時點 | 目標 |
到2022年 | 在稅務執法規范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 |
到2023年 | 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稅務執法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 |
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制服務廣覆蓋”的稅費服務新體系,實現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能化、個性化服務轉變 | |
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稅務監管新體系,實現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分類精準監管轉變 | |
到2025年 | 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稅務,形成國內一流的智能化行政應用系統,全方位提高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能力 |
3. 服務“一帶一路”倡議的稅收措施(2024年新增)
(1)建立機制,提供稅收支持。
(2)減輕稅收負擔,促進互惠發展。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國已與111個國家(地區)正式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其中與105個國家(地區)的協定已生效。內地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簽署了稅收安排,大陸與臺灣地區簽署了稅收協議。
(3)深入合作,促進互信互利。
(4)優化服務,助力企業“走出去”。
所屬章節:第一章 稅法基本原理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年《稅法一》基礎階段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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