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_2019年《稅法一》高頻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下面是稅務師《稅法一》科目第二章增值稅中有關進口環節增值稅征收的高頻考點,趕快來看下面的知識點內容吧!
【內容導航】
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
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
一、進口貨物的納稅人 |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辦理報關手續的單位和個人為進口貨物的納稅人 |
二、進口貨物的適用稅率 | 16%/13%、10%/9%、3%(進口抗癌藥品、罕見病藥品) |
三、進口貨物征稅范圍 | 只要是報關進境的貨物,不論來源及用途 |
四、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
五、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2019年新增)
1.納稅人為購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個人。
扣繳義務人為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或物流企業。
完稅價格為實際交易價格(包括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
2.自2019年1月1日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5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6000元。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
3.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退貨的,可申請退稅,并相應調整個人年度交易總額。
貝多芬說:“智慧、勤勞和天才,高于顯貴和富有。”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如果想要順利通關稅務師考試,就要堅持勤奮努力,讓自己不斷增長才干和智慧。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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