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法一》預習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奮斗的路上沒有什么捷徑可走,唯有腳踏實地。稅務師考試備考,希望大家為考試做好充分準備,不打無準備之仗。
【內容導航】
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消費稅
【知識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
生產環節應納稅額的計算
1.正常生產銷售:按銷售額/銷售量計算
2.自產自用
用途 | 稅務處理 |
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 不征稅 |
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 | 視同銷售 |
其他方面 | 視同銷售 |
3.視同銷售銷售額的確定
(1)按納稅人當月或近期同類消費品的售價計稅
(一般用平均價;換抵投用最高價)
(2)無同類消費品售價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從價定率 | 組價=(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
復合計稅 | 組價=(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 |
【注意】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按消費稅法規定確定,消費稅和增值稅的計算都用到該組成計稅價格。
每一道做過的習題都會讓我們發現自己薄弱的地方是在哪里,有哪里需要改正。2019年稅務師報名即將開始,希望大家及時做好準備,迎接報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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