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1)
稅務師備考預習,應有計劃性的學習,不能過于隨意的安排學習任務,以免影響學習效果。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今天的預習考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內容導航】
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算應納稅額的時間限定:
1.計算銷項稅額的時間
(1)一般規定:
①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②進口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③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2)具體規定
銷售方式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直接收款 | 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
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 | 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
賒銷和分期 | 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
預收貨款 | 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
委托他人代銷貨物 | 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最晚不超過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
其他視同銷售行為 | 貨物移送的當天 |
“營改增”增值稅納稅義務規定 | (1)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情形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
2.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限定
發票名稱 | 進項稅額抵扣時間 |
增值稅專用發票 | (1)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 (2)認證通過的專用發票,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抵扣 |
海關專用繳款書 | 先比對后抵扣:開具之日起180日內申請稽核比對。納稅人應在稅務機關提供比對結果當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 |
【解釋】2017年7月1,延長至360天。(考試應會規避)
【新增】對納稅信用A、B、C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即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可不再進行掃描認證,通過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稅法一雖然是稅務師考試中難度最低的科目,但仍需要考生認真對待,其中涉及到的計算問題一定要通過習題勤加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