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中國歷史上的稅法
2018稅務師備考預習階段也要進行適當的回顧復習,教材中各章節知識點基本都是層層遞進、逐步深入的展開,前面的知識點學習的越扎實,后續的學習才會更輕松。
【內容導航】
1、中國歷史上的稅法
2、新中國稅法的建立與發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一章稅法的基本原理
【知識點】中國歷史上的稅法、新中國稅法的建立與發展
中國歷史上的稅法
重要朝代 | 有特點的稅法制度及其改革 | ||
奴隸社會 | 夏商周時期 | 夏 | 貢 |
商 | 助 | ||
周 | 徹 | ||
春秋戰國時期 | 公元前594年 | 魯國——初稅畝 | |
公元前359年 | 秦國——商鞅變法 | ||
封建社會 | 秦漢 | 公元前216年 | “使黔首自實田” |
唐 | 兩稅法改革——有利于平衡稅負、合理負擔、促進經濟發展、鞏固中央財政 | ||
明 | 一條鞭法——增加了課稅,均平了稅負,簡化了稅制,由對人征稅轉為對物征稅,由實物稅到貨幣稅 | ||
清 | 攤丁入畝 |
新中國稅法的建立與發展
1950年1月,新中國稅收制度建立。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從而確立了稅法最直接的憲法依據。
1956年5月3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通過《文化娛樂稅條例》,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的形式頒布。這是我國最高立法機關正式建立以后首次通過的稅收法律。
1958年6月3日,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統一了我國的農業稅法,直至2006年1月1日廢止,農業稅是我國修改最少,執行時間最長的一部單行稅法。
1958年人大常委會首次調整稅收立法權,下放了部分稅收立法權。
從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稅全面開始實施,營業稅完成歷史使命。
2016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2016年1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稅收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1983年-2016年間,我國先后與日本、美國、法國等102個國家和地區正式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的雙邊稅收協定。這些雙邊稅收協定也是我國稅法體系的組成部分。
稅法基本原理知識點是稅收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基礎理論,到本節已經全部更新完畢,考生應扎實的掌握,對后續的學習會有較大的幫助,更多稅法一知識點將會持續更新,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