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稅收實體法減免稅
2018年稅務師報考時間暫未公布,預計仍會安排在4月中旬開始報名,這段時間各位考生可以提前進入預習階段,尤其對于同時報考多個科目的考生,打好提前量,為后續學習搶出學習時間。
【內容導航】
稅收實體法減免稅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一章稅法的基本原理
【知識點】稅收實體法減免稅
稅收實體法減免稅
減稅、免稅是對某些納稅人或課稅對象的鼓勵或照顧措施。減稅是從應征稅款中減征部分稅款;免稅是免征全部稅款。
1.減免稅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 | 特點 | 具體表現 |
稅基式減免 | 通過直接縮小計稅依據的方式實現減免稅。使用范圍最廣泛 | 起征點、免征額、項目扣除、跨期結轉 |
稅率式減免 | 通過直接降低稅率的方式實行的減稅免稅。適用于對行業、產品等“線”上的減免,在流轉稅中運用得最多。 | 重新確定稅率、選用其他稅率、零稅率 |
稅額式減免 | 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稅額的方式實行的減免稅。限于解決“點”上的個別問題,在特殊情況下適用。 | 全部免征、減半征收、核定減免率、抵免稅額、另定減征稅額 |
2.減免稅的具體分類
分類 | 特點 |
法定減免 | 由各稅種基本法規規定,具有長期的適用性 |
臨時減免 | 又稱為“困難減免”,主要是照顧納稅人特殊困難,具有臨時性的特點 |
特定減免 | 是法定減免的補充,分為無期限和有期限兩種,大多有期限 |
3.稅收附加與稅收加成
如果說,減稅、免稅是減輕稅負的措施,那么與減免稅反向相對應的,是加重稅負的措施,包括稅收附加與稅收加成兩種形式。
(1)稅收附加也稱地方附加,稅收附加的計算方法是以正稅稅款為依據,按規定的附加率計算附加額。
(2)稅收加成是根據規定稅率計稅后,再以應納稅額為依據加征一定成數的稅額,一成相當于加征應納稅額的10%,十成相當于加征應納稅額的100%。
稅法一知識點正在不斷的更新,各位考生可以根據自己學習計劃的時間節點進行參考學習,配合每日一練的習題,將知識理解透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