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法一》之消費稅換算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稅法一》之消費稅換算
【學員提問】
老師 我分不清消費稅的計算公式當中什么時候是用不含稅價格/(1-%)*% 什么時候用不含稅價格直接*%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消費稅是價內稅,如果題目中直接給出售價的,就認為售價中包含有消費稅,不需要換算了,如果涉及組價的,需要換算消費稅。對于自產應稅消費品視同銷售,而沒有同類價格的情況下,需要用成本組價,組價=(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對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需要計算消費稅而受托方沒有同類價格的話,組價=(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對于進口應稅消費品,組價=(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只有這三種情況下才有可能涉及到消費稅的組價,需要換算消費稅,其他情況下一般是直接有銷售價格的,直接乘以稅率計算消費稅即可,不需要換算。
祝您學習愉快!
相關熱薦: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個文章: 【答疑精選】《稅法一》之混合銷售
- 下一個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