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法一》之原煤生產洗煤資源稅計算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稅法一》之原煤生產洗煤資源稅計算
【學員提問】
題目說銷售洗煤1000頓,不含稅銷售額600000,原煤資源稅稅額3元/噸,還告訴了你煤炭綜合回收率40%。讓我算資源稅。
答案是1000/40%*3
不知道除以40%是為什么,難道和回收率有關?書本上沒有好好解釋洗煤、原煤、煤炭回收率之間的關系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您請看教材297頁二、2(1)對于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際銷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
這里的綜合回收率=加工產品實際完成數量/加工產品實際使用數量*100%,也就是說如果以原煤生產洗煤為例,綜合回收率=洗煤數量/原煤數量*100%。所以用洗煤數量計算原煤的數量,應該是原煤數量=洗煤數量/綜合回收率
所以這里用洗煤1000/40%就是計算的使用的原煤的數量,然后針對耗用的原煤數量計算應納的資源稅。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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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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