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是什么
精選回答
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為規定為30年。
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
會計檔案將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10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10年。
會計檔案將保管期限為15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
每個企業都必須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進行賬簿登記,如實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
會計賬簿類:
1. 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2. 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3. 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賬簿永久。
會計報表類:
1. 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 月、季度會報表企業3年機關事業單位5年。
3. 年度會計報表永久。
其它類:
1.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 財務成本計劃3年。
3. 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原始憑證的種類:
1. 按取得來源:
自制原始憑證:領料單、產品入庫單、借款單、工資費用分配表、差率費報銷單等
外來原始憑證:購買材料、服務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職工出差報銷的飛機票、火車票和餐飲費發票等
2. 按格式:
通用憑證:某省(市)印制的在該省(市)通用的發票、收據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制作的在全國通用的銀行轉賬結算憑證,由國家稅務局統一印制的全國通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
專用憑證:領料單、差旅費報銷單、折舊計算表、工資費用分配表等
3. 填制的手續和內容:
一次憑證:收據、收(領)料單、發貨票、銀行結算憑證、工資結算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等
累計憑證:限額領料單等
匯總憑證:發料憑證匯總等
記賬憑證的種類:
1. 收款憑證:根據有關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關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出納人員收訖款項的依據
2. 付款憑證:根據有關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關明細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純人員支付款項的依據
3. 轉賬憑證:根據有關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有關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等賬簿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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