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認證進項稅額轉出怎么做賬
精選回答
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具體處理方法
1. 稅務處理
⑴購入時即不予抵扣:進項稅額直接計入購貨的成本
⑵購入時可以抵扣,已抵扣后改變用途、發生非正常損失、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 進項稅額轉出按照標的物的不同,分為常見的四種轉出方法:
⑴直接計算轉出法:適用于已抵扣過進項稅額的貨物(固定資產除外)、勞務、服務的非正常損失、改變用途等。
舉例:
甲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12月外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200萬元、增值稅26萬元,運輸途中發生損失5%,經查實屬于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已全部抵扣。則: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26×5%=1.3(萬元)
⑵還原計算轉出法:適用于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農產品的非正常損失、改變用途等。
舉例:
某食品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23年6月向農民收購一批免稅大米,擬用于生產銷售年糕,2023年8月,因管理不善該批大米毀損。已知該批大米的賬面成本為18600元,相應進項稅額已經抵扣,則: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18600÷(1-9%)×9%=1839.56(元)
⑶比例計算轉出法:適用于半成品、產成品的非正常損失。
舉例:
某服裝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10月因管理不善毀損一批賬面成本30000元的服裝(進項稅額已抵扣),已知該批服裝成本外購比例為60%,則: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30000×60%×13%=2340(元)
⑷凈值折算轉出法
適用于已抵扣過進項稅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改變用途、發生非正常損失等。
舉例:
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6月將2021年5月購入的一棟辦公樓(已抵扣進項稅額654萬元)改為職工的集體宿舍,該不動產的凈值率為91%。則: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654×91%=595.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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