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要點: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是內部控制的措施之一,對于防范企業舞弊具有重大意義,下面小編就來談談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的的方方面面。
一、什么是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對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描述是這樣的: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小編認為,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的重點在于“制約”,防范舞弊行為。如果業務中的不相容職務全部由一人擔任,就很可能發生舞弊或者失誤的情形,又因為這些業務都由一人負責,所以即使發生舞弊行為也很容易被掩蓋。這種時候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就顯得異常重要了,不相容的崗位由不同的人擔任,彼此之間相互制約,能夠有效防范舞弊行為。
二、常見的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企業的不相容職務與其主要業務以及業務流程息息相關,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不相容職務,下面以企業中常見的貨幣資金業務和采購業務為例,講講這兩種業務中涉及的不相容職務。
(一)貨幣資金業務
貨幣資金的管控對一個企業來說異常重要,公司財務部門涉及到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是我們最耳熟能詳的。比如“出納管錢不管賬”,具體來說就是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除此之外,還有付款審批,資金的保管與盤點清查,會計記錄與復核等業務都需要企業根據崗位的特性,實施不相容崗位分離控制。實務中有很多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出納和會計由一人擔任,甚至連網銀盾也全權由一人負責,這種情況下是否出現舞弊全靠工作人員的自覺了。
(二)采購業務
采購業務在人們的印象中一般都是個“美差”“肥差”,究其原因就是企業的內部控制做的不到位,讓員工鉆了空子。
實際上企業應針對采購業務過程中的這些不相容職務實施分離控制:采買物品的請購與審批、合同的談判與審批、詢價與確定供應商、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核、貨物的采購與貨物的驗收等等。只有在采購的過程中,各個崗位的人員各司其職,相互制約監督,才能避免“吃回扣”“虛報價格”等舞弊行為的出現。
小編在這里舉一個前幾天聽到的真實案例。××公司的采購經理在采購業務上一門獨大,與供應商的談判也全都由他一人負責。據他反映,前年供應材料漲價了,公司也沒有懷疑直接照常付款。然而今年公司突然緊急需要一批材料,恰巧這位采購經理請假了,于是CEO親自打電話給供應商,交流的過程中就發現不對勁了,原來材料竟然一直沒有漲價,公司這幾年多付的錢進了誰的腰包就可想而知了。由此可見,在采購業務中進行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還是十分有必要的。
三、實施難點
(一)管理層缺乏牽制思想
實施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的前提是公司有足夠多的員工,而很多管理層的想法則是人越少干得活越多越好,完全沒有考慮到牽制的問題。而在一人多崗的情況下,對員工的素質要求就很高,很多時候并不能達到想要的效果。
(二)執行力不足,浮于表面
有的企業雖然制定了相關的內部控制,但執行力不足,發揮不了應有的控制作用。只有在出現問題的時候,才想起內控的問題。大多數企業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了開發產品、市場上,也就是“掙錢”上,但即使掙再多的錢,如果管控出現問題,那么企業也無法成功經營,所以也應當給予內部控制同樣的重視。
企業能否做好不相容職務分離內部控制,關系著企業內部控制是否有效,有時甚至對整個企業的生產運營產生巨大影響,企業對此應給予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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