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跨期攤配費用的納稅調整和納稅申報
(一)申報表
會計上確認跨期攤配費用是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而稅收上則更強調實際發生原則。因此,納稅申報時,除稅法另有規定的以外,凡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與實際支出期間或金額不一致,都應在納稅申報時通過填報申報表進行納稅調整。
涉及跨期攤配費用納稅調整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附表主要是附表三,涉及長期待攤費用時還應填報附表九,爾后在附表九分別匯總,過入附表三。
(二)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相應核算內容的納稅申報
1.增設“待攤費用”科目,或者將已經支付但未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記入“預付賬款”等科目中,申報時應直接填報附表三有關項目,但附表三仍無專門項目填報這類事項,因此只能填報在該表第40行扣除類“其他”項目:(1)初始確認時,該行第1列填0(假定無其他相關內容填報,下同),表示雖已開支但尚未計入損益,第2列、第4列填報計入待攤、預付項目的費用金額,表示已經支付在稅收上可予扣除的金額,第3列不填。(2)以后年度攤銷計入成本費用時,該行第1列、第3列填報實際計入損益金額,第2列填0,第4列不填。
2.增設“預提費用”科目,或將已計提并計入當期損益但實際并未支付的費用記入“應付賬款”等科目,也在附表三第40行填報:(1)初始確認時,第1列、第3列填報計提的金額,第2列填0(表示費用并未發生、不予認可),第4列不填。(2)以后相關費用實際支付時,第1列填0(表示當年未進損益),第2、4列填當年支付的金額,第3列不填。
3.“應付利息”科目核算內容應在附表三第29行填報:第1列填報計提并已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第2列填報按稅法規定可在稅前扣除并已實際支付的利息,第1列>第2列時,差額填報在第3列;第1列<第2列,差額填報在第4列,但以同一債務以前期間多計利息調增的金額為限。
4.應付利潤的對應項目是凈利潤(稅后利潤),不影響利潤總額(稅前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無須作納稅調整。
5.應交稅費實際也是一個跨期攤配科目,因為其有更為專業和更嚴格的管理體制,因此也無須作納稅調整。
(三)新準則下長期待攤費用和應付職工薪酬的納稅申報
1.企業本年如有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應首先填報附表九第10至14行,其中第11行至14行的第1列填報會計上確認的長期待攤費用的初始金額,第2列填報數應與第1列相同,第3列填報會計上的實際攤銷年限,第4列填報稅收上最低攤銷年限,第5、6列則分別填報按照各自攤銷年限計提或計算的攤銷額,第7列填報第5、6列的差額,第5列<第6列時,用負數填列。該表第11行至第14行第7列的合計數,應填報在本表第10行的第7列。
附表九第10行第7列金額,還應過入附表三第45行。如在附表九第7列為正數,應填報在附表三第45行第3列,如為負數,應填報在第45行第4列。
2.企業工資薪金支出,以“合理”為稅前扣除條件。因此申報時,應在附表三第22行第1列填報會計上當年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薪金數額,第2列則填報稅收上認可的工資薪金支出,而稅收上認可應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已實際付出(包括發放欠付以前年度工資),二是符合“合理”原則,第1列>第2列時,差額填報在第3列,第1列<第2列時,差額填在第4列。
3.企業的職工福利費,應填報附表三第23行,其中第1列填報會計上計入當年成本費用的職工福利費,第2列填報稅收上認可的工資薪金支出14%限額內符合條件的實際開支,第1、2列差額為正數時,填報在該行第3列;為負數時,第3、4列不填報(假定不存在2007年以前計提的福利費結余)。
4.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也以稅收上確認的工資薪金為扣除基數,扣除限額為扣除基數的2.5%,有關法律、法規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該項費用應填報在附表三第24行:第1列填報職工教育經費計入當年成本費用的金額,第2列填報在扣除限額內實際支付且符合開支條件的金額,第1列>第2列時,差額填報在該行第3列(調增);第1列<第2列時,差額填報在第4列。但是,填報在第4列的金額不得超過以前年度結轉的超支調增的數額。
5.企業的工會經費,應以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收入專用收據》或稅務機關代開代收的工會經費收據為實際發生,扣除限額為稅收上確認的工資薪金支出的2%。申報時,附表三第25行第1列填報繳納金額,第2列填報扣除限額內符合條件的實際支出,第1、2列差額為正數時,填報在該行第3列;為負數時,第3、4列不填報。
6.企業的住房公積金,如果計入當年損益且實際支出數與稅收上確認可扣除數相等,則不必填列;如果兩者不等,應在附表三第30行第1列填報計入當年成本費用的金額,第2列填報稅收上核定的扣除限額內符合條件的實際開支,第1列>第2列時,差額填在第3列;第1列<第2列時;第3、4列不填報。
7.企業的社會保險費用,在附表三第34行填報;(1)當年實際計提的金額填報在第1列,當年按稅法規定可扣除且已實際支付的金額(含本年支付已在上年調增應稅所得的金額)填報在第2列,第1列>第2列時,差額填報在第3列;第1列<第2列時,其差額填報在第4列,但第4列“調減金額”,應以以前年度因計提金額大于實付金額而調增的金額為限。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 上一篇文章: 財政部出臺辦法嚴管車購稅專項資金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