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的計量
在會計處理上,企業應當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要按照公允價值進行納稅調整。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企業銷售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當按照已收或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通常為公允價值。在某些情況下,合同或協議明確規定銷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價款,如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現值確定其公允價值。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按照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攤銷金額,沖減財務費用。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企業以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現金、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以及債務的豁免等。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存貨、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勞務、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資產以及其他權益。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按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公允價值,是指按照資產的市場價格、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值基礎確定的價值。
銷售折扣、折讓、退回的會計與所得稅處理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銷售折扣,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計算征收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于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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