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90年代以來,為適應經濟運行模式和企業治理結構的變化,國內外各種機構的內部審計都在積極尋求變革。1999年,IIA的第61屆年會對內部審計做出了全新的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它的運作效率。它采取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進行評價,提高組織的效率,從而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边@一定義表明內部審計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價值增值階段,這一階段強調內部審計工作應從風險管理、控制、公司治理入手,通過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中的效果,以確保揭露組織潛在的風險和有效果、效率、經濟地達到為組織增加價值和改進經營的目的。由此可見,內部審計已經擴展為融風險管理、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審查于一體的綜合管理審計,實現價值增值的新功能。
一、內部審計價值增值的定位
(一)價值增值的定位
對比內部審計的新舊定義可以看出,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最終目的是幫助企業實現目標,其核心已經由防弊興利上升為增加價值和提高機構的運營效率。IIA對定義中所提到的“增加價值”作了如下解釋:“組織存在的目的是創造價值,或者使組織的所有者、其他股東客戶受益。組織提供價值的方式則是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并且通過利用資源推銷這些產品或者服務。在收集、理解和評估風險的數據時,內部審計人員對組織的運營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并提出了一些改進運營的建議,而這對于組織來說都非常有益。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咨詢、建議、書面報告或者其他形式向合適的管理人員或運營人員傳遞這種非常重要的信息。”
(二)價值增值的特征
內部審計部門通過介入企業風險管理、治理和控制領域,促進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組織中只有很少的部門為組織的管理層、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提供服務,內部審計部門就是這樣一個可以為組織增加價值的部門。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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