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上介紹的財務集中管理的兩種模式中,要保證集團母公司能夠從源頭實時獲取真實、正確的信息,必須建立集團財務信息一體化平臺,其設計包括以下三種模式:
1、對財務“實時”集中管理
財務實時集中管理模式就是指下屬公司將數據實時傳遞到企業集團進行集中管理的模式。下屬公司與集團總部共用一套信息平臺,只使用一套財務管理軟件。財務制度、會計核算方法、會計政策、預算方法、人員權限等都由集團統一制定,然后下發給集團成員。整個集團所有分支機構全部在網上實現業務在線處理。下屬公司財務管理人員在相應權限的范圍內做好數據和信息的傳遞工作,實現整個集團的財務集中管理。
由于該種模式做到了實時的控制、協同運作,對集團內部財務報告的時效性、深度和廣度要求都很高,一般對企業集團管理要求較高。
2、對財務“定期”集中管理
對財務“定期”集中管理是借助集團的財務信息一體化平臺,下屬企業定期(如日、周、月、年)將數據傳到企業集團。集團公司的的定期集中管理是建立在對下屬企業業務的控制基礎上的,適合一些業務龐雜的零售企業。將控制權下放,有利于下級屬公司騰出大量的精力,也可以減少人力成本。
與實時集中管理比較,定期集中管理在正確性、實效性上稍遜,但它的優勢在于發揮了下屬公司一定的自主權。
3、“定期”和“實時”兼具的集中管理
一些大型企業集團可能涉及多行業,管理幅度有三級,集團公司對二級公司實行定期管理,而二級公司對三級公司實行實時管理,即二級對三級采用實時集中模式,一級對二級采用定期集中模式,并要求在不同的層級上提供不同的內部財務報告,這就是實時集中模式和定期集中模式相兼具的模式。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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