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財務集中管理的模式已在國內一些集團公司率先應用,在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企業財務核算電算化和管理系統軟件(ERP)的廣泛應用,全國部分大型企業集團已建立了集中財務管理模式,但我國企業集團的集中管理還相對滯后,在西方國家的很多大集團公司已經走在了前面,特別是某西方國家進入世界500強的公司,幾乎全部采用了對財務進行集中管理。下面就對幾個集團公司的模式進行介紹。
1.二級集中管理模式
華北制藥集團的財務管理模式是一個二級的集中管理模式。設在各地的制藥公司,在本地將財務與業務數據輸入集團系統網絡后,直接傳輸到集團總部,集團總部按照不同的崗位職責分別設專人進行審核,審核后進行記賬處理。業務正常進行均以年初預算為依據,非常規性的成本或費用支出均要申述理由報集團批準后執行。
在這種模式下,集團總部可以完全掌握和控制各地公司的業務與財務信息,各地公司按當地本位幣進行財務核算,總部則可以按不同的貨幣進行記賬處理,并進行各種成本與收益的比較分析,同時可以隨時生成合并報表,掌握整個集團的財務狀況。
2.三級的集中財務管理模式
諾基亞公司的管理模式是三級集中管理模式,在芬蘭總部設立一級財務管理中心,負責全球的投資、融資、貸款與全球結算工作。在全球各大區分設二級財務管理與結算中心,負責本區域的預算審批、財務管理、成本與費用控制、地區級結算等工作。各地的公司只單純負責財務與業務數據的錄入工作。
從我國的企業集團的實踐來看,實施財務集中管理大體上有以下幾種方法:以企業經營財務信息的實時集中為基礎,通過資金結算中心或財務信息中心,實現集中管理;通過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實現集團資源的集中管理;通過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和財務人員資格的統一管理,確保集團公司財務會計政策制度的貫徹執行;強化集團內部審計制度,對各子公司的經營情況進行事后監督等。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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