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備實物形態,而以某種特殊權利、技術、知識、素質、信譽等價值形態存在于企業并對企業長期發揮作用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無形資產按其能否辨認,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租賃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無形資產也叫無形的固定資產,它與有形的固定資產有著許多共同的屬性。
1、它們都是具有一年以上使用期的長期使用的資產,它們的價值轉移都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逐步通過產品價值的補償加以回收。
2、它們都是為企業的開發經營服務,在有效的經濟壽命期內由企業所控制和利用,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它們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都可用以投資和轉讓。
3、它們大多要隨著技術進步而發生無形損耗。
但是,無形資產又與有形的固定資產不同,具有如下的特征:
1、無形資產沒有獨立實體,它要依賴實體而存在。例如土地使用權要依賴土地而存在;商譽內含于企業整體資產的組合之中;專利權要通過配方、工藝或生產線來體現或實現,等等。因此,無形資產的使用價值是間接的,要依賴于一定物質條件才能實現。沒有依托的實體,無形資產便成為空中樓閣。
2、無形資產的價格,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企業的無形資產,有些是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授予的或決定的,例如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標權等;有些是企業開發經營的結果,如商譽、非專利技術等。這些無形資產是由所有權人所獨占使用,并借助于法律或人為地防止非所有權人取得和使用,顯然具有壟斷的性質。這種壟斷性使有些無形資產的價格是由所有權人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決定的,往往背離其價值。同時,無形資產的有效期要受技術進步和市場的不確定性的影響,使其有效期及有效期內的經濟效益很難準確確定,這就使得無形資產的價格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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