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營改增”的不斷擴圍,企業出口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應稅服務退(免)稅已經提上議事日程,為減少出口退(免)稅申報的差錯,進一步提高申報和審批效率,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建議注意以下幾點。
需注意以下三個文件內容
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幾個稅收政策: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暫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7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
厘清適用零稅率的范圍
除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外,對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門、臺灣的交通運輸服務以及在香港、澳門、臺灣提供的交通運輸服務,即港澳臺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程租服務由出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期租、濕租服務由承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或由出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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