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借差旅費時怎樣處理 ?
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需借支差旅費時,應首先到財會部門領取并填寫借款單,按照借款單所列內容填寫完整,然后送所在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審查簽字。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使用統一的“差旅費借款結算單”,也可以使用普通的借據或者借款憑證。財務部門根據借款單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現金
出納員根據單位內部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對借款單和付款憑證進行審核,認為手續齊備并符合制度規定要求的即可予以支付。
差旅費報銷時怎樣處理?
出差人員回到單位后應及時辦理差旅費的報銷手續。首先,出差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差旅費報銷單,如實填寫報銷單的有關內容,如出差事由,出發到達的時間、地點,乘坐的交通工具的車別、等級、金額等等,并將有關車票、船票、飛機票、住宿發票等有關原始憑證粘貼在報銷單的背后,經所在部門和單位有關領導審查簽字后,送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有關人員應審查單據是否真實、合法,按照本單位差旅費開支管理辦法計算應報銷的交通費金額、應發給的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包干結余、不買臥鋪補貼等,對差旅費進行結算,編制會計憑證后交出納員具體辦理現金收付。
作為企業會計人員應該對差旅費的開支范圍、開支標準等進行審查并編制記賬憑證。審查的內容包括:
(1)差旅費的開支范圍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郵電費、行李運費和雜費等。
①交通費是指出差人員乘坐火車、飛機、輪船以及其他交通工具所支付的各種票價、手續費及相關支出。
②住宿費是指出差人員因住宿需支付的房租及其他相關支出。
③伙食補助贊是指由于出差人員在外期間伙食費用較高等原因而按一定標準發給出差人員的補貼。
④郵電費是指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支付的各種電話費、電報費、郵寄費等費用。
⑤行李運費是指出差人員由于工作需要而需要攜帶較多行李時支付給鐵路、民航、公路等運輸單位的行李運輸、搬運等費用。
⑥ 雜費是指出差人員由于工作需要支付的除上述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
(2)開支管理方法。對于差旅費的開支可以實行不同的管理方法,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部隊等一般都要求實行總額包干辦法,即出差人員的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等實行分項計算,總額包干,調劑使用,節約獎勵,超支不補的辦法,對交通費、佐宿費、伙食補助費等規定一定的包干標準,超過標準部分由出差人員自理,低于標準部分按一定比例發給出差人員作為獎勵。企業單位可以實行實報實銷辦法,也可以參照行政機關實行總額包干辦法。各單位可以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單位人員的差旅費開支管理辦法,便于本單位有關人員遵照執行。
(3)開支標準。各單位在制定本單位的差旅費開支管理辦法時一般都規定有差旅費的開支標準。比如,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可以乘坐臥鋪而不買臥鋪票的,按硬席應位票價的一定比例發給出差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一般地區20元,特殊地區30元等。
出納人員應按規定對報銷單據和記賬憑證進行審核復算,如交通費、住宿費金額是否符合規定標準,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包干結余、不買臥鋪補貼等的計算是否正確,記賬憑證和報銷單的金額是否一致等,審核無誤后才辦理現金收付。對實行定額備用金的,按實際報銷金額全部用現金付給報銷單位或工作人員,實行非定額備用金的,將出差人員多借的現金收回,少借的部分補給出差人員。
例:大圣公司實行差旅費定額包干辦法。1998年12月10日公司銷售科李其因公赴廣州出差,向出納員預借差旅費5200元,11日乘火車硬臥出發,票價450元,12日起在某飯店住宿,住宿費每天90元,21日從廣州乘硬座返回,票價270元,22日回到公司所在地。另外,在廣州時往公司打電話、電傳,支付郵電費60元。該公司規定采購員外出可以乘坐硬臥鋪,每天住宿費標準為80元,市內交通費15元,伙食補貼費每天18元。李其在廣州采購零配件專用物資支出3150元.
李其在出差前填寫《差旅費借款結算單》(表6-2),簽字后經銷售科科長和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后交財務科。財務科據以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李其) 5200
貸:現金 5200
出納員據此付給李其現金5200元。李其出差回來后,到財務科辦理報銷手續。李其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表6-3)并將有關車票、住宿發票和電話、電傳收費單附在報銷單后并簽字,送銷售科科長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送財務科辦理具體報銷手續。財務科按規定計算李其的報銷金額:
交通費:450十270元=720元
市內交通費:10天(12日至21日)×15=150元
伙食補助費:11天(12日至22日)×18=198元
住宿費:9天(12日晚至20日晚)×80元(報銷標準)=720元
郵電費:60元
不買臥鋪補貼:270元×50%=135元
合計:1983元,加上采購的零配件3150元,共計5133元
財務科根據采購發票(表6-4)和報銷單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表6-2 差旅費借款結算單
日期
借款單位:銷售科 |
借款人:李其 | |
出差人員:李其 |
出差事由:商務活動 | |
出差地點:廣州 |
預計天數:12天 | |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伍仟貳佰元整(¥5200元) | ||
備注:非定額備用金 |
報銷金額:5133元 | |
主管審批:劉剛 1998.12.10 |
借款人簽字:李其 1998.12.10 |
交回金額:67元 |
不足金額: |
表 外埠旅差費報銷憑單 第 頁
姓名 |
李其 |
工作單位 |
銷售科 |
出差事由 |
商務 |
人數 |
1人 | ||||||||||||||||||
旅 程 |
交通工具 |
其 他 | |||||||||||||||||||||||
起站 |
到站 |
起止地點 |
火車 |
汽車 |
輪船 |
飛機 |
項目 |
金額 |
合計金額 | ||||||||||||||||
月 |
日 |
月 |
日 |
起 |
止 | ||||||||||||||||||||
12 |
10 |
12 |
11 |
北京 |
廣州 |
720 |
|
|
|
住宿費 |
720 |
| |||||||||||||
12 |
21 |
12 |
22 |
廣州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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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內交通費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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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搬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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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 |
旅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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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勤 |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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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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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金額(大寫)人民幣:壹仟玖佰捌拾叁元整 ¥1983.00 | |||||||||||||||||||||||||
預借金額 |
5200元 |
結算后應退 |
67元 |
結算后補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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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審批:劉剛 財務審核:張子英 報銷人:李其 出納:張勇
廣州中山公司銷售發票(98) NO:3727692
發 票 聯(稅務專用章)
客戶名稱:大圣公司 開票日期:
編 號 |
商品名稱 |
商品規格 |
單 位 |
數 量 |
單價(元) |
金額(元) |
12-210 |
CM-S330 |
CC20 |
件 |
9 |
350.00 |
3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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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人民幣(大寫)叁仟壹佰伍拾元整 |
3150.00 |
開票單位:廣州中山公司(財務專用章) 收款員:王玲 營業員:張偉 提貨人:李其
借:存貨----零配件 3150
產品銷售費用 1983
現金 67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李其) 5200
出納員審核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無誤后收回現金67元,并在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戳章。
責任編輯:you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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