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辦稅大廳財務報表網上報送模塊已于2014年4月29日晚進行了升級完善,現就升級完善后財務報表采集的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于月報的報送要求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省局已在網上辦稅大廳設置監控,將月報報表時期鎖定為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即3月、6月、9月、12月,即納稅人只需報送按季度報送該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月報即可。
其中,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月報《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中的“本期金額”是指從年初到本期期末的累計發生額;“上期金額”是指上年同期數,即從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期末的累計發生額。
二、關于年報的報送要求
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納稅人下載的《小企業會計準則類年報報表》電子表單中已自動導入申報所屬年度12月份的月報《資產負債表》數據,納稅人可在此基礎上修改報送。
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納稅人下載的《一般企業財務年報報表》電子表單中已自動導入申報所屬年度12月份的月報所有報表的數據,納稅人可在此基礎上修改報送。
三、其他要求
1、月度和年度財務報表至少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其他報表納稅人未編制的,可以不報送。網上辦稅大廳在納稅人上傳財務報表時,只檢測《資產負債表》表內數據是否全部為“0”,如全部為“0”,則不允許報送,對于其他報表,即便是全部為“0”,也允許報送。
2、2014年度財務報表月報恢復報送,一季度報表(即3月份月報)的報送期限延長到7月15日。
廣州國稅局
2014年5月4日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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