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款項融資是一種以應收賬款為工具為企業籌措資金的方式,也是一種債權融資形式。主要有應收賬款抵借和應收賬款出售兩種形式。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日趨成熟,應收賬款融資發展迅速,成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融資重要方式。下面結合相關例題談談應收款項融資的會計處理。
一、應收賬款抵借的會計核算
應收賬款抵借是指以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借款。借款比率按抵押應收賬款客戶的信譽和財務狀況確定,我國通常為30%~80%不等。欠款人所欠賬款仍由企業收取,但企業應將收到的每筆賬款額加上利息轉交給發放借款的金融機構。由于現行會計準則未對該項業務作出具體的賬務處理規定,給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帶來很大不便。對于應收賬款抵借,目前國內會計界的普遍做法是保留原有“應收賬款”科目金額不變,取得和償還抵借款通過“短期借款”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例1:A企業 2010年11月1日以應收賬款1 000 000元作抵押向B信貸公司借得750 000元。A企業按被抵押應收賬款總額的0.5%支付B公司手續費 5 000 元。借款合同規定:(1)抵押的應收賬款仍由A企業負責收賬并承擔現金折扣、銷售折讓及退回和壞賬損失;(2)A企業每月月底把收回的款項如數向B公司結算;(3)該項借款按 6%的年利率計息。
A企業會計處理為:
(1)11月1日,向B信貸公司取得抵押借款750 000元。
借:銀行存款 745 000
財務費用 B公司手續費 5 000
貸:短期借款 B公司 750 000
(2)11月份收到客戶償還的賬款600 000元,扣除現金折扣8 000元和銷售折讓及退回12 000元后,實收580 000元。
借:銀行存款 580 000
財務費用 現金折扣 8 000
主營業務收入 12 000
貸:應收賬款 600 000
(3)將11月份實收款項580 000元償還給B公司,另支付借款利息3 750元(750 000*6%/12)。
借:短期借款 580 000
財務費用 利息費用 3 750
貸:銀行存款 583 750
(4)12 月份,剩余的應收賬款400 000元,實際發生壞賬3 000元,實收397 000元。
借:銀行存款 397 000
壞賬準備 3 000
貸:應收賬款 400 000
(5)將借款余額償還給B公司,另支付 12 月份借款余額的利息850元[(750 000-580 000)*6%/12]。
借:短期借款 170 000
財務費用 利息費用 850
貸:銀行存款 170 850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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