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應稅項目 | 具體計算 |
工資、薪金所得 | 收入額=題目中的收入 |
勞務報酬所得 | 收入額=題目中的收入×(1-20%)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
稿酬所得 | 收入額=題目中的收入×(1-20%)×70% |

張老師
2024-07-15 11:53:16 501人瀏覽
您可能是在問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稿酬所得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是否還需要與4000元進行比較。在舊的個稅規定中,確實存在這樣的比較,以確定不同的扣稅方式。但在新個稅法下,對于綜合所得的年度匯算清繳,我們直接按照全年收入總額減去各項扣除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再乘以適用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無需再與4000元進行比較。所以,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這個步驟已經不再需要了。
感謝您的提醒,我們會及時改正,東奧和您一起成長!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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