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4、甲企業業務(4)在縣城預繳的增值稅為( )萬元。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甲企業業務(4)在縣城預繳的增值稅=48×3%=1.44(萬元)。

張老師
2024-06-22 09:17:23 541人瀏覽
在機構所在地,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的增值稅稅率通常為9%。因此,甲企業在縣城按3%預繳增值稅后,回到機構所在地進行納稅申報時,應按照9%的稅率計算并繳納增值稅。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預繳的3%是預征率,而機構所在地申報時使用的是增值稅的稅率,兩者是不同的。所以,不是按5%繳交,而是按9%的稅率計算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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