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1)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2)用于贈送、分配等方面,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平均”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于老師
2022-06-24 15:32:00 2415人瀏覽
增值稅主要是以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應稅消費品的平均價為計稅依據,計算增值稅。如果納稅人最近時期無參考價格,可以參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應稅消費品平均價;如果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也沒有價格,最后是組價。
您可以參照下方表格對比記憶:
自產應稅消費品用途 | 計稅依據 | ||
增值稅 | 消費稅 | ||
連續 生產 | 應稅消費品 | × | × |
非應稅消費品 | × | √ | |
其他 方面 | (1)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 (2)抵償債務 (3)對外投資 | (1)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應稅消費品的平均價 (2)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應稅消費品平均價 (3)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 | 最高價 |
(1)贊助、無償贈送 (2)職工福利及獎勵等 | (1)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應稅消費品的銷售價格 (2)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 |
您看是否解開了您的疑點,有疑問歡迎繼續交流~~
相關答疑
-
2024-03-16
-
2024-03-07
-
2024-03-02
-
2023-04-26
-
2022-07-30
您可能感興趣的初級會計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