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和銷售高檔化妝品。2019年10月有關經濟業務如下:
(1)銷售高檔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稅價款300萬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費11.3萬元。
(2)受托加工高檔粉餅,收取不含增值稅加工費5萬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80萬元,甲公司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
(3)銷售高檔口紅兩批,第一批不含增值稅單價為0.2萬元/箱,共100箱;第二批不含增值稅單價為0.16萬元/箱,共200箱。
(4)將高檔口紅50箱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
已知:高檔化妝品增值稅稅率為13%,消費稅稅率為15%。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關于甲公司本月銷售高檔面膜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下列算式正確的是( )。
A、300×15%
B、(300+11.3)×15%
C、(300+11.3)÷(1+13%)×15%
D、[300+11.3÷(1+13%)]×15%
正確答案:D
答案分析:
甲公司銷售高檔面膜同時收取的品牌使用費應當作為價外費用,價稅分離后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1.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其稅金包含在價格之內,所以如果是直接給出不含稅銷售價格的,那么默認是不含增值稅但是含著消費稅的價格。如果涉及組成計稅價格的,那么需要通過除以(1-消費稅稅率)的形式將消費稅稅金包含在內。所以業務(1)和業務(3)計算消費稅時直接用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即可,業務(2)計算消費稅組價時需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將消費稅稅金包含在內。
2.業務(4)“將高檔口紅50箱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之前就已經銷售過同類貨物,所以應按照之前的銷售額來計算。0.2×100計算的是第一批口紅的銷售額,0.16×200計算的是第二批口紅的銷售額。得出總銷售額后再除以總共的箱數(300箱),就可以得出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口紅每箱的平均價格,再乘以贊助的50箱和消費稅稅率就是甲公司將高檔口紅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應繳納的消費稅了,即(0.2×100+0.16×200)÷(100+200)×50×15%=1.3(萬元)。
2.關于甲公司受托加工高檔粉餅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下列計算正確的是( )。
A、80×15%=12(萬元)
B、(80+5)×15%=12.75(萬元)
C、(80+5)÷(1-15%)×15%=15(萬元)
D、(80+5)÷(1+15%)×15%=11.09(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分析:
(1)受托方甲公司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應當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2)甲公司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
1.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其稅金包含在價格之內,所以如果是直接給出不含稅銷售價格的,那么默認是不含增值稅但是含著消費稅的價格。如果涉及組成計稅價格的,那么需要通過除以(1-消費稅稅率)的形式將消費稅稅金包含在內。所以業務(1)和業務(3)計算消費稅時直接用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即可,業務(2)計算消費稅組價時需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將消費稅稅金包含在內。
2.業務(4)“將高檔口紅50箱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之前就已經銷售過同類貨物,所以應按照之前的銷售額來計算。0.2×100計算的是第一批口紅的銷售額,0.16×200計算的是第二批口紅的銷售額。得出總銷售額后再除以總共的箱數(300箱),就可以得出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口紅每箱的平均價格,再乘以贊助的50箱和消費稅稅率就是甲公司將高檔口紅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應繳納的消費稅了,即(0.2×100+0.16×200)÷(100+200)×50×15%=1.3(萬元)。
3.關于甲公司銷售高檔口紅的增值稅和消費稅處理,下列計算正確的是( )。
A、甲公司銷售高檔口紅共應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0.2×100+0.16×200)×13%=6.76(萬元)
B、甲公司銷售高檔口紅共應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0.2×(100+200)×13%=7.8(萬元)
C、甲公司銷售高檔口紅應繳納的消費稅=(0.2×100+0.16×200)×15%=7.8(萬元)
D、甲公司銷售高檔口紅應繳納的消費稅=0.2×(100+200)×15%=9(萬元)
正確答案:A,C
答案分析:
本題是直接進行生產銷售(并非“換投抵”業務,或者核定銷售額的情形),以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為計稅依據計征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消費稅稅額即可。
1.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其稅金包含在價格之內,所以如果是直接給出不含稅銷售價格的,那么默認是不含增值稅但是含著消費稅的價格。如果涉及組成計稅價格的,那么需要通過除以(1-消費稅稅率)的形式將消費稅稅金包含在內。所以業務(1)和業務(3)計算消費稅時直接用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即可,業務(2)計算消費稅組價時需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將消費稅稅金包含在內。
2.業務(4)“將高檔口紅50箱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之前就已經銷售過同類貨物,所以應按照之前的銷售額來計算。0.2×100計算的是第一批口紅的銷售額,0.16×200計算的是第二批口紅的銷售額。得出總銷售額后再除以總共的箱數(300箱),就可以得出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口紅每箱的平均價格,再乘以贊助的50箱和消費稅稅率就是甲公司將高檔口紅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應繳納的消費稅了,即(0.2×100+0.16×200)÷(100+200)×50×15%=1.3(萬元)。
4.關于甲公司將高檔口紅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應繳納的消費稅,下列計算正確的是( )。
A、0.16×50×15%=1.2(萬元)
B、0.2×50×15%=1.5(萬元)
C、(0.2+0.16)÷2×50×15%=1.35(萬元)
D、(0.2×100+0.16×200)÷(100+200)×50×15%=1.3(萬元)
正確答案:D
答案分析:
甲公司是將高檔口紅用于“贊助”,而非用于“換投抵”(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核定銷售額時,應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應稅消費品的平均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1.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其稅金包含在價格之內,所以如果是直接給出不含稅銷售價格的,那么默認是不含增值稅但是含著消費稅的價格。如果涉及組成計稅價格的,那么需要通過除以(1-消費稅稅率)的形式將消費稅稅金包含在內。所以業務(1)和業務(3)計算消費稅時直接用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即可,業務(2)計算消費稅組價時需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將消費稅稅金包含在內。
2.業務(4)“將高檔口紅50箱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之前就已經銷售過同類貨物,所以應按照之前的銷售額來計算。0.2×100計算的是第一批口紅的銷售額,0.16×200計算的是第二批口紅的銷售額。得出總銷售額后再除以總共的箱數(300箱),就可以得出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口紅每箱的平均價格,再乘以贊助的50箱和消費稅稅率就是甲公司將高檔口紅贊助給國內某化妝品展銷會應繳納的消費稅了,即(0.2×100+0.16×200)÷(100+200)×50×15%=1.3(萬元)。

孔老師
2020-08-20 14:50:27 11417人瀏覽
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增值稅按照平均價格計算征收。
您再理解一下~~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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