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
答案分析:當期應交增值稅=40+15-3=52(萬元),當月已交稅金1.5萬元,未交增值稅=52-1.5=50.5(萬元)。對于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50.5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0.5
故選項AB正確。

賀老師
2022-03-29 14:52:38 918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本期應交的增值稅=本期的銷項稅額-本期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按照國家規定是可以進行抵扣的,所以會有銷項-進項的公式存在。
同時,如果我們存在“進項稅額轉出”的話,說明原來是存在進項稅額的,但是因為種種原因導致不讓我們抵扣了,所以做了轉出,那么此時計算應交的稅時,要加上這部分金額,不能像原來一樣減去,所以帶入本題:當期應交增值稅=40(銷項)+15(進項稅額轉出)-3(進項稅額)=52(萬元)
然后看題干,還存在已交稅金為1.5萬元,說明這部分已經交過稅了,那么減掉這部分,未交增值稅=52-1.5=50.5(萬元)。
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
對于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所以可以做出解析中的分錄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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