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二:稅收負擔的衡量指標
類型 | 計算公式 |
宏觀指標 | 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負擔率=稅收收入總額÷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100% 國民收入負擔率=稅收收入總額÷國民收入×100% 【提示】國民收入包括一定時期內新創造的或進入最終消費的產品和服務的價值,不包括中間產品的價值(中間產品屬于投入而不是產出,不屬于稅收的來源)。因此,同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負擔率相比,國民收入負擔率能更準確地衡量一國總體的稅收負擔水平 |
微觀指標 | 企業(個人)綜合稅收負擔率=企業(個人)繳納的各項稅收的總和÷企業總產值(個人毛收入)×100% |
純收入直接稅稅收負擔率=企業(個人)一定時期繳納的所得稅(包括財產稅)÷企業(個人)一定時期獲得的純收入×100% | |
貨物和勞務稅稅收負擔率=企業在一定時期實際繳納的貨物和勞務稅稅額÷同期銷售收入(營業收入)×100% | |
企業所得稅稅收負擔率=企業在一定時期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同期實現利潤總額×100% | |
個人所得稅稅收負擔率=個人在一定時期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同期個人收入總額×100% | |
企業增值稅稅收負擔率=企業在一定時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同期實現營業收入總額×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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