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會計崗位
(一)會計崗位設置要求
按需設崗:根據本單位會計業務需要設置崗位
會計工作崗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結算;總賬報表;稽核;(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等
符合內部牽制制度: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提示1
檔案管理部門的人員管理會計檔案,不屬于會計崗位。
提示2
會計工作崗位應有計劃地進行輪換。
(二)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1.范圍: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
2.內容:
(1)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解釋
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
提示
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可以擔任出納。
例題 · 多選題 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能擔任( )。(2023年)
A.會計機構負責人
B.出納
C.財物增減
D.會計主管
【答案】AD
【解析】單位領導人(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相關試聽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