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結算的要求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不定項專項練習
考生們備考初級會計考試,一定要調整好心態,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也不要拖延不前,希望大家可以備考順利!一起來做今天的練習題吧!
【不定項選擇題】2022年10月11日,甲公司簽發一張金額為50萬元的轉賬支票交付給同城的乙公司,該支票記載了出票日期,但未記載收款人名稱。甲公司授權乙公司補記,乙公司收到該支票后,其財務人員對收款人名稱進行了補記。乙公司于10月15日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在10月23日向甲公司開戶行P銀行提示付款時被其拒絕,丙公司遂行使票據追索權。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填寫支票時,出票日期“2022年10月11日”正確的填寫形式是( )。
A.貳零貳貳年零拾月拾壹日
B.貳零貳貳年零壹拾月壹拾壹日
C.貳零貳貳年拾月壹拾壹日
D.貳零貳貳年拾月拾壹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1)在月份的寫法上,“10月”如果僅寫為“拾月”或者“壹拾月”,容易被變造為“拾壹月”“拾貳月”或者“壹拾壹月”“壹拾貳月”,應寫為“零壹拾月”;(2)在日期的寫法上,“11日”如果僅寫為“拾壹日”容易被變造為“貳拾壹日”“叁拾壹日”,應當加“壹”。
2.下列各項中,屬于該支票付款人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銀行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支票的付款人為出票人的開戶銀行。
3.該支票在未補記收款人名稱前( )。
A.支票無效
B.不得交付給收款人
C.不得背書轉讓
D.不得提示付款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
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4.關于丙公司行使票據權利的行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丙公司有權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
B.丙公司有權向P銀行行使追索權
C.P銀行可以拒絕付款
D.丙公司有權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
(1)丙公司未在出票日起10日內(2022年10月21日前)提示付款,屬于逾期提示付款;(2)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銀行可以拒絕付款(選項C正確),且持票人喪失對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權(選項A錯誤,選項D正確);(3)P銀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未在支票上簽章,不屬于票據債務人,不被列為追索對象(選項B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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