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單位內部會計監督(8.2上午場)
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正在進行中,考完的小伙伴感覺怎么樣?沒考的小伙伴有信心嗎?東奧根據參加了8月2日上午場的考生回憶,為大家整理了《經濟法基礎》的考點內容,以供大家學習和參考。這里更有2022年初級會計考題考點匯總,點擊下方圖片鏈接即可獲取 ↓ ↓ ↓ ↓
點擊圖片獲取考題考點匯總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1.主體與對象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是指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監督主體)依法通過會計手段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監督對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
2.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程序應當明確;
(3)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
(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3.發現問題的處理
(1)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2)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4.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是企業內部控制措施之一,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舞弊行為,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舞弊行為的職務。
主要包括:
(1)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
(2)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
(3)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
(4)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
(5)授權批準與監督檢查。
說明: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以上《經濟法基礎》專業知識內容摘自東奧黃潔洵老師新教材基礎班講義,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