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第一節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一、企業所得稅納稅人
(一)居民企業
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非居民企業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二、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一)居民企業的征稅對象
(二)非居民企業的征稅對象
(三)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的確定原則
三、企業所得稅稅率
居民企業以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且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
的非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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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許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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