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開立和使用的具體規定_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跟學
以下是為考生們帶來的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開立和使用的具體規定,一定要認真學習哦!
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開立和使用的具體規定(大綱要求:掌握)(★★)
1.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是預算單位經財政部門批準,為辦理國庫集中收付業務而在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非稅收入收繳代理銀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2.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的性質為基本存款賬戶或專用存款賬戶。
3.一個基層預算單位開設一個零余額賬戶。
4.使用要求
(1)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授權支付;
(2)可以辦理轉賬、提取現金等結算業務;
(3)資金劃撥
①可以向本單位按賬戶管理規定保留的相應賬戶劃撥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及提租補貼,以及財政部門批準的特殊款項;
②不得違反規定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和上級主管單位、所屬下級單位賬戶劃撥資金。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