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的具體規定_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跟學
2024年初級會計考試備考進行中,大家備考得怎么樣了?以下是經濟法基礎考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的具體規定,一起來學習吧!
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的具體規定(大綱要求:掌握)(★★★)
(一)基本存款賬戶
1.賬戶的基本定位
(1)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現金收付而申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2)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一個單位只能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3)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
2.存款人的類型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1)企業法人;
(2)非法人企業;
(3)機關、事業單位;
(4)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5)社會團體;
(6)民辦非企業組織;
(7)異地常設機構;
(8)外國駐華機構;
(9)個體工商戶;
(10)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11)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如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12)其他組織(如業主委員會、村民小組等);
(13)境外機構。
3.開戶證明文件(以企業為例)
企業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當按規定提交開戶申請書,出具下列開戶證明文件,并對開戶申請書所列事項及相關開戶證明文件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1)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
(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授權他人辦理的,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以及被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二)一般存款賬戶
1.賬戶的基本定位
(1)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為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2)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
(3)一般存款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2.開戶證明文件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當向銀行出具:
(1)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
(2)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或企業基本存款賬戶編號;
(3)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三)專用存款賬戶
1.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為了依法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使用而申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2.具體使用要求
(1)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托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2)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賬戶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戶時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批準;(開立時經批準可取現)
(3)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等專用存款賬戶,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現金支取;(可以依法取現)
(4)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
(5)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可以依法支取現金。
(四)臨時存款賬戶
1.臨時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為滿足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申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2.適用范圍
(1)設立臨時機構;
(2)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3)注冊(增資)驗資;
(4)軍隊、武警單位承擔基本建設或者異地執行作戰、演習、搶險救災、應對突發事件等臨時任務。
3.臨時存款賬戶應根據有關開戶證明文件確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確定其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4.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其他臨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依法辦理。
各類企業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與使用要點(綜述)
項目 | 開立目的 | 能否存現 | 能否取現 | 數量 | 其他 |
基本存款賬戶 | 日常轉賬結算、現金收付 | ? | ? | 1個 | 主辦賬戶 |
一般存款賬戶 | 借款轉存、歸還等 | ? | × | 不限 | 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 |
專用存款賬戶 | 特定用途資金專項管理和使用 | (1)業務支出賬戶:× (2)其他:? | (1)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托基金專用存款賬戶、收入匯繳賬戶:× (2)其他:依法辦理 | 不限 | —— |
臨時存款賬戶 | 臨時需要 | ? | (1)注冊驗資賬戶在驗資期間:× (2)其他:依法辦理 | 不限 | 有效期≤2年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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