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勞動合同應什么時間簽訂
精選回答
書面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
(一)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
1.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合法,雙方依法依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即可。
2.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
(1)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2)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3)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二)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補訂了書面勞動合同
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1倍正常工資+1倍工資補償);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
2.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
(1)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2)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
用人單位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1)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2)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支付時限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1日(共計11個月,不論最終何時補訂了書面勞動合同)。
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知識點的詳細解讀,考試重難點分析盡在東奧會計在線初級經濟法欄目。
免費試聽 全部>>
-
初級
應收票據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初級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賬務處理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初級
庫存現金
2024《初級會計實務》基礎精...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