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營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區別
精選回答
個人經營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區別:
1.納稅不同
個人經營所得稅,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是每月按照工資薪金申報,涉及工資。
2.稅務主體不同
個人經營所得稅是指個體工商戶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指我們的個人工資薪金所得。
3.交稅項目不同
個體戶所得按投資者個人所得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工資薪金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及基本界定規則:
1.工資、薪金所得: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指個人獨立從事非雇傭的各種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指個人因其作品(包括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等)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
5.經營所得:
⑴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⑵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⑶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⑷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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