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基礎_2021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必學知識點
本來無望的事,大膽嘗試,往往能成功。初級會計考試涉及到很多基礎知識點,把這些知識點牢牢掌握是通關的秘訣。下面小編帶來《經濟法基礎》的必學知識點,快隨小編一起認真學習吧!
企業所得稅基礎
重要考點詳解
考點1:企業所得稅納稅人(★★)
1.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包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組織;但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2.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類型 | 納稅義務 | |||
居民企業 | 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 (注冊地標準) | 全面納稅義務 | 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納稅 | |
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標準) | ||||
非居民企業 | 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 | 有限納稅義務 | 就以下所得納稅: (1)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2)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 |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 | 就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納稅 |
3.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所得類型 | 來源地的確定 | |
銷售貨物所得 | 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 |
提供勞務所得 | 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 |
轉讓財產所得 | 不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
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 |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 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 |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 |
利息所得 | 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 |
租金所得 |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考點2: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規定(★)
(一)納稅地點
1.居民企業的納稅地點
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2.非居民企業的納稅地點
(1)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以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3.匯總計算
(1)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之間不得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的,符合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納稅期限
1.企業所得稅按年計征,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2.納稅年度
(1)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1個納稅年度。
(3)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1個納稅年度。
3.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4.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三)納稅申報
1.按月或按季預繳的,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2.企業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者虧損,都應當依照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告和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3.企業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考點3: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的基本思路(★★★)
(一)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提示1】請嚴格區分“應納稅額”和“應納稅所得額”二詞。
【提示2】(1)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25%;(2)符合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3)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稅率。
【提示3】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
(二)應納稅所得額
1.直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提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可以理解為稅法口徑的利潤,上述公式中的各項計算要素均應按稅法口徑確定,初學企業所得稅應當注意轉換思路)
2.間接法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選自東奧名師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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