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業務資產的處理方法
在會計領域,一些企業不常用的會計科目大家可能不是很清楚。大家要及時的進行知識的更新,不斷地充實自己。今天來和大家了解一下代理業務資產的處理方法。快和小編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一、 本科目核算企業代理業務形成的除以企業自身名義存放的貨幣資金以外的其他資產,如受托理財業務進行的證券投資、受托貸款等。
企業(證券)的代理買賣證券、代理承銷證券、代理兌付證券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受托代銷的商品,可將本科目改為“1321 受托代銷商品”科目,并按照委托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有無風險和委托單位、資產管理類別(如定向、集合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貸款對象,分別“成本”、“已實現未結算損益”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 代理業務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用其他代理業務資金購買證券等時,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客戶”、“吸收存款”等科目。
將購買的證券賣出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客戶”、“吸收存款”等科目,按賣出證券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
定期或在委托合同到期與委托客戶進行結算時,按合同約定比例計算其他代理業務資產收益,并結轉已實現未結算的損益,借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按屬于委托客戶的收益,貸記“代理業務負債”科目,按屬于企業的收益,貸記“手續費收入”科目。
代理業務資產發生虧損時,應按損失金額,借記“代理業務負債”
科目等,貸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
(二)收到委托人的貸款資金時,應按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代理業務負債”科目。
企業發放受托貸款時,應按發放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吸收存款”等科目。
收回受托貸款時,應按收到的受托貸款本金,借記“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代理業務資產的價值。
相信大家對代理業務資產這個科目有所了解,希望對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