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車船稅和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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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車船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區別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六章車船稅
【知識點】車船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區別
【高頻考點2】車船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區別
項目 | 車輛購置稅 | 車船稅 |
納稅人 | 在境內“購置”應稅車輛使用的單位和個人 | 在境內“擁有”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
征稅范圍 | 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不包括船舶 | 機動車輛和船舶,不包括非機動車船 |
納稅環節 | “購置使用環節”,在購置使用環節一次性繳納,是一種行為稅 | 在應稅車船“持有期間”繳納,每年都需要申報納稅,是一種財產稅 |
稅收優惠(包括但不限于) |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2.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情形:(1)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絡的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的車輛(2)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3)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自用的1輛小汽車4.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三輪農用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 1.捕撈、養殖漁船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3.警用車船4.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5.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稅、免稅的,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6.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對公共交通車船,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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